“哪些情况视同工伤?”“视同工伤的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针对近日职工咨询的两个问题,常德市工保中心业务人员及时作出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视同工伤的职工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突发疾病死亡和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