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勘验化“门”怨 释法调解护邻情
发布时间:2025-10-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周宏圣 | 责任编辑:徐海波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入户门开启方向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最终以被告主动整改、原告撤诉的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image.png 

入户勘验现场

据悉,市民张某在桃源县某小区1404室已居住五年。2024年,邻居储某购买相邻的1403室后,在装修中将原本内开的入户门改为向外开启。公共走廊宽度仅1.2米,而储某的门宽达1.1米,门完全外开时便完全堵塞了张某的必经通道,导致其无法正常通行。张某遂将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将门改为内开。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现场实地勘查,确认外开门确实对张某通行造成了实质性影响。面对调解,储某起初辩称小区内类似情况并非个例,并认为走廊过窄是开发商设计问题。

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并结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向双方耐心释法说理。法官指出,虽然规范未完全禁止门向外开,但“不应妨碍交通”是基本要求。同时,法官多次组织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强调“远亲不如近邻”的睦邻友好关系。

经过法官情、理、法的交融疏导,双方积怨逐渐消融。最终,储某主动将入户门恢复为内开,张某也随即撤诉。这起因“一扇门”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原本因门而堵的走廊恢复了畅通,因事而隔的邻里关系也重归于好。(周宏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