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法槌敲响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5-10-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沈思玥 | 责任编辑:徐海波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审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决心。

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告人李某、易某商议租用被告人代某某、孙某承租的浮吊船在津市市澧水河段盗采砂石,约定按照6-8元/吨的标准给代某某、孙某分成。代某某、孙某安排被告人刘某进行船舶管理。陈某某负责盗采砂石的全面工作,并安排被告人明某在船上负责对接盗采砂石的具体工作。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陈某某等人在澧水河共计盗采砂石约85 622.7吨,价值2 226 190.2元,所盗采的砂石销售给他人后非法获利约3 424 908元。经鉴定,各被告人的非法采矿(砂)行为造成造成砂石资源保有量的减少,对砂石矿层的砂石资源供给服务造成损害;对承担的维持河床结构和水源涵养的支持服务功能下降;对区域水生生物资源、水生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从而导致水生态系统结构的变化,影响生态平衡。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津市法院对七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要求七名被告人共同承担环境损害修复费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会造成难以挽回的环境损害。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行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津市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为维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沈思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