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上门走访查伤情 倾力调解免鉴定
发布时间:2025-08-0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刘津津 | 责任编辑:徐海波

“法官,我决定不申请重新鉴定了,我愿意与伤者就赔偿金额进一步沟通”,杨某如是说道。“若是杨某不申请重新鉴定,我方同意进行调解”,雷某女儿也表态道。

2024年12月,杨某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将路边行人雷某撞倒,造成雷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雷某构成十级伤残。因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雷某遂诉至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

面对雷某的起诉,杨某对雷某构成十级伤残的事实有异议,书面申请重新鉴定。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往返雷某与杨某家中进行调解,并询问鉴定机构意见,确认本案相关事实无争议。在得知雷某现在记忆力差、情绪极不稳定,容易暴躁、骂人甚至打人的情况后,承办人将雷某现状告知给杨某,继而邀请杨某代理人与审判团队一并前往雷某家中,与雷某进行沟通交谈。承办人基于双方既是同村村民又是远房亲戚的情谊,从雷某的现状、本案的损失、前期赔付情况,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多次背靠背的沟通,终于达成了杨某再向雷某赔付55000元的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完美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始终积极贯彻“枫桥经验”,将调解贯彻于整个矛盾化解的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力争实质化解矛盾。下一步,新洲法庭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以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群众利益,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法治根基。(刘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