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常德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发布时间:2025-07-31 |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 作者:姚懿容 | 责任编辑:徐海波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常德市迅速响应,积极推进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常德市按照“按需设岗、总量控制,以岗聘任、到期退岗”的原则,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资金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本地区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合理控制岗位规模,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同时,指导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在薪酬方面,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此外,《办法》要求各地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为杜绝虚报冒领等问题,常德市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督促与管理,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公益性岗位用人资格;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公益性岗位用人资格;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追缴违规领取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姚懿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