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业员工,3个月前在工作时不小心摔骨折,后来一直在医院治疗。出院后,我得知公司没有给我申报工伤。他们说受伤时间超过1个月的,就无法申报工伤,是这样吗?”近日,有市民拨打常德日报热线咨询。为此,记者咨询了市人社部门。
“受伤时间超过一个月,依然可以申报工伤。”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分为单位申请期限和个人申请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此外,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姚懿容、朱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