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没有,就这个房子你爱要不要!”杜某情绪激动。
“你不给钱,我自有办法找你要!”王某也毫不退让。
一场关于“父债子偿”的激烈争执,在争议房产的滴水檐下骤然升温。
这起纠纷源于11年前的一笔旧账。当时,杜某的父亲从王某处赊购了摩托车一辆,并出具了欠条一份。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欠条出具次年,杜父便因病去世。常年在外务工的杜某及其母亲李某对此债务毫不知情。多年后,王某因长期未收取到案涉款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杜某告上了法庭。
甘溪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威第一时间联系杜某母子。起初,因二人对债务毫不知情,抵触情绪强烈,既不愿配合审理,也不肯应诉,坚称“不该我们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张威并未放弃。他专程赶往杜某工作地,当面给杜某送达法律文书,并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了与债务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多次沟通,杜某母子最终转变态度,同意应诉。
调解现场
经调查得知,杜父生前购买了房屋一套,为更直观、有效地化解矛盾,张威决定将调解现场“搬”到杜父遗留的房屋前。调解当天下着小雨,张威一行人穿过泥泞的山间“小路”,终于抵达了快被杂草淹没的房屋前。
调解伊始,便发生了开头那火药味十足的一幕。眼见双方剑拔弩张,张威当即抬手制止,稳定双方情绪,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杜某道出心中委屈:父亲离世突然,母子二人对债务确实不知情,时隔十多年才被告知,且王某从未直接向他们催讨。王某也吐露苦衷:并非不想追讨,而是苦于杜某母子常年在外务工,无法联系上;当初赊车,本是出于帮忙的好意。
张威抓住症结,分头做工作。一方面,他再次向杜某母子阐明法理:作为继承人,须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另一方面,他向王某说明杜家实际经济状况,并指出该房产当前价值确实不高。经过几轮“背靠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法理人情双管齐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杜某母子同意向王某支付3000元。随着调解协议的签署,这起纠缠十余年的“父债子还”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甘溪法庭作为澧县法院扎根偏远山区的基层“司法哨所”,始终积极探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路径,通过将庭审、调解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深入矛盾源头,加大调解力度,凝聚各方力量,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正是这一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澧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更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谭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