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判了之后,我们的劳动关系就有依据了,社保补缴成功,以后的生活更有安全感,真心感谢检察官。”近日,在案件审结后的回访中,肖某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肖某某等9人是安乡某公司员工。在长达10余年的工作期间,该公司既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购买社会劳动保险,肖某某等9人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受阻后,向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在确认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后,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立案调查核实,数次听取肖某某等人的意见,从其他单位调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补偿款领取收据、在职人员补偿签约情况表等证据材料,与法院承办人就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进行深入交流。
经梳理相关证据材料、逐人逐项核对,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确认肖某某等9人与安乡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随后,法院开庭审理肖某某等9人与安乡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最终认定肖某某等9人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判决支持9人诉讼请求。
“为弱势群体‘撑腰’,向人民群众传递检察温度,是我们应当做的。”承办检察官表示。目前,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已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劳动仲裁委等部门的联系,旨在拓宽线索来源,协同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弱势群体诉讼权利。(刘紫薇 李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