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检察院法治课堂开讲 “未”青春系好“安全扣”
发布时间:2025-03-1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杨安妮 王皓 | 责任编辑:徐海波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6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石门县宝峰街道中心学校,为全校20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防欺凌、防性侵”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好,我们经常看到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标语,但大家知道具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活动现场,检察干警易培培首先以一个简单的提问开启学生求知的大门,通过列举日常生活中的情景,向学生们讲解看似平常的角落里的推搡、言语上的羞辱、社交中的孤立等举动,实际都是校园欺凌的表现,同时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剖析欺凌者与受害者双方的心理状态,阐述校园欺凌行为触犯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们明白,欺凌绝不是“玩笑”小事,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告诫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话题转向防性侵时,易培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讲解身体的隐私部位、性侵的多种方式、日常接触行为与侵害行为的区分等内容,打破了学生们对原本晦涩、难以启齿的话题的认知。课上一个个鲜活的例子无不警醒着在场的所有学生:性侵危险可能就在身边,无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只要行为不妥,都要果断拒绝并远离。并且处于锦瑟年华的青少年,面对内心的悸动,应当“发乎情,止乎礼”,不要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而追悔莫及。

师生们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内容丰富、感染力强,不仅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更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用法治力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实现与校方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安全守护方面同频共振,做好未成年人的引路人、守护人、筑梦人。

检察官呼吁:同学们,拳头不会比道理更有力量,武力不会比智慧更有价值,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观察事物的能力,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校园欺凌,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沉默的受害者!不当助威的附和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通讯员  杨安妮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