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一直是外界关注焦点。外卖小哥出现哪些情况可认定为职业伤害? 近日,常德市工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外卖小哥经常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该负责人表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新就业形态人员即使存在前述情形,但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行为的,不得认定为职业伤害。(通讯员 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