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石门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石门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多元化普法需求,以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广泛宣传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当好“普法先锋”,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院职能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不断强化领导,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提升实效,通过“看得见”“听得懂”的法治形式,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石门县人民法院成立新媒体中心,开设石门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抖音号等多个新媒体账号,打造“破壁出圈”的新媒体矩阵,为促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了优质平台。
石门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利用案件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精准开展法律解读,及时释疑解惑,实现全过程普法。
石门县人民法院围绕“八五”普法重点,打造“三微”普法精品。自主策划的“石法微课堂”“小石普法”等栏目,用“热乎乎”的群众语言讲清“冷冰冰”的法言法语,真正让法律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下一步,石门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通过聚焦激活普法原动力、拓宽普法渠道、突出普法重点等形式,主动回应公众的法治期待,讲好法治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多措并举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确保普法工作走深走实。(通讯员 蒋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