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七部门联合会签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1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樊佩 | 责任编辑:徐海波

近日,津市市检察院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七部门将深化合作,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防范和惩治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意见》全文围绕“预防为主、惩治并举、多部门联动”的原则,精心构建了三大核心网格:虚假诉讼预防网、虚假诉讼协同网以及虚假诉讼惩治网。这三大网格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互联共享、有序衔接、合力整治、共商共建的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格局。

编织虚假诉讼“预防网”

《意见》深刻把握“预防为主”的核心理念,致力于编织一张覆盖全面、紧密无漏的虚假诉讼“预防之网”。此网强调了对虚假诉讼定义的精准把握,明确了防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于易发生虚假诉讼的领域和环节,确保预防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联结虚假诉讼“协同网”

为实现多部门间的高效协同,《意见》确立了案件移送、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框架内容,对相关工作进行细化,明确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衔接配合,确保虚假诉讼案件办查提质增效。在协同网的框架下,各部门之间建立紧密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及时交流案情、分享经验、协同作战,打破部门壁垒,促进信息流通与资源共享,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强大合力。

构建虚假诉讼“惩治网”

针对虚假诉讼行为,《意见》以“惩治并举”为手段,旨在通过严厉的惩治措施,以彰显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以严格的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每一起虚假诉讼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严明的处理。同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对参与虚假诉讼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今后,津市市检察院将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拓展虚假诉讼发现渠道,丰富调查核实手段,多方合力打通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确保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共同织就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虚假诉讼防火网,为司法公正与诚信建设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  樊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