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首例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成功备案
发布时间:2024-11-0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赵晶晶 | 责任编辑:徐海波

为有效提高市场透明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金融秩序,预防和遏制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11月6日,津市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成功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完成本市首例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线上备案。

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11月1日起,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的备案主体,应当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2024年11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备案主体,应当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补充备案。(通讯员  赵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