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陵区检察院与武陵区妇联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和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优势,突出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对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为更好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日常联络、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工作会商研判、联合专项活动、宣传联动等六项工作机制,要求双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共同扛起维护保障妇女权益的政治责任;密切交流沟通,加强双方职能优势互补;抓好督促落实,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意见》聚焦七个重点领域,明确七项重点监督内容。一是妇女人格权益保障方面,重点监督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落实情况,对违法传播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众多妇女人格、个人信息、隐私权等行为进行监督。二是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方面,重点监督限制女性就业、设置女性不平等就业条件以及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三是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方面,重点监督用人单位未依法保护妇女“四期”权益,对未依法落实生育保险制度、未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妇女特殊需要的健康检查等行为进行监督。四是落实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方面,重点监督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的行为。五是督促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落实方面,重点监督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未履职尽责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为。六是特殊妇女群体权益保障方面,重点监督针对残疾、老龄妇女、农村妇女等特定群体的特别保护和社会保障规定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情形。七是其他与众多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重点监督相关机构、行业违规经营导致众多妇女合法权益受损,以及公共场所妇女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的情形。
个案办理抓末端、治已病,机制建设抓前端、治未病。此次《意见》的出台,以武陵区妇联向武陵区检察院移送的某企业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线索为契机,是双方在联合保护妇女权益共识上的又一新举措。下一步,武陵区检察院将立足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实际,与武陵区妇联加强协作配合,重点聚焦妇女权益公益保护问题突出的月子中心、医疗美容等领域,为保障“半边天”的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通讯员 胡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