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津市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检时发现,其销售“雅迪牌”的型号规格为TDT1401Z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鞍座长度)结果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针对该问题,后续对其他品牌电动自行车抽检6批次,有5家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目前已对上述6起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没共计84396元整。此次专项行动后该局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门店业主集体约谈会,在各销售电动自行车卖场建立安全员,总监公示栏、进销制度,建立了进销台账、并签订了承诺书,在津市市市场监管局的宣传下本市摩托车协会积极响应,并安排2名经营者成为义务宣传员。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安全整治,提高辖区内经营主体规范合法经营意识,提升市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护卫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用上满意放心的电动自行车。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打造平安、和谐、幸福的居住环境。(通讯员 彭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