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法院开展秋季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10-0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张依 | 责任编辑: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围绕涉民生案件、终本清仓案件以及各类小标的案件,开展“金秋亮剑 雷霆出击”秋季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失信行为不可取 多措并举促案结

“法官您好,我愿意履行义务,请不要把我纳入失信人名单。”被执行人陈某在电话里向执行法官急切地说道。

2023年10月,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案外人受伤,伤者被送往石门县某医院接受治疗,陈某与石门某公司签订陪护服务合同,约定石门某公司对伤者按照200元/天的标准提供陪护服务,经双方最终结算,陈某应支付陪护费用共计1.4万元,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并未如期履行。石门某公司多次催讨未果,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并冻结,且多次联系陈某,陈某均承诺会立即偿还债务,然而陈某却一次次地爽约。经了解,陈某妻子是某学校的工作人员,便电话联系陈某妻子,告知其若陈某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陈某采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其工作也会产生不好影响,要求其督促陈某履行义务。基于执行威慑和亲人督促,陈某来到法院现场履行还款义务。

小标的案件不放过 释法析理促还款

刘某与覃某系买卖合同纠纷,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覃某承诺于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货款4000元。承诺期限内,覃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刘某迫于无奈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申请人刘某提供的相关线索,执行法官联系上被执行人覃某,要求其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

法院调解室里,覃某情绪激动,且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耐心安抚覃某情绪,认真对其释法析理,并严肃告知其如继续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处以罚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断劝说下,被执行人覃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支付4000元结清欠款,并手写道歉信向执行法官道歉。

案件执结后申请人刘某也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致谢法院。

多次拖欠劳务工资 害怕拘留速履行

孙某在卓某、欧某合伙经营的餐馆工作,因餐馆经营问题,拖欠孙某劳务工资共计1.5万余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卓某、欧某承诺拖欠的劳务工资分期支付给孙某,但之后一直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卓某、欧某,敦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每次都以经济困难等理由拖延履行。执行法官遂决定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将其传唤至法院,并告知其如若继续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并现场将欠款支付给孙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力30余人,依法拘传50人、司法拘留15人,达成执行和解75件,现场执行完毕48件,执行到位金额650余万元。石门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  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