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益心”守护美丽西洞庭湖
发布时间:2024-06-0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游爱国 米姣 | 责任编辑:

古老的沧浪河,源于沧山和浪山,两水交汇,经沅水入洞庭。悠悠沧浪水,屈子行吟处。汉寿水系发达、气候宜人,环境优美、土地肥沃,素有“洞庭鱼米之乡”的美誉。境内的西洞庭湖是长江之肾,2002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14年获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以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及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类公益诉讼案件97件,督促拆除保护区范围内矮围300余米,督促清理被养殖污染的湿地面积3500余亩,督促清理影响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黑杨1100余亩,索赔各类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和生态修复费用数十万元,累计督促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200余万尾用于修复保护区生态环境。汉寿县人民检察院以心系沧浪山水,情牵洞庭美景的工作情怀,在办案中保护,在保护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逐步形成了“沧浪益心”汉寿检察公益诉讼特色品牌。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早在2018年,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就与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署了《关于设立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驻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检察联络室的意见》,成立了汉寿县检察院驻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检察联络室和生态修复基地,形成了涉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专业相互协作、生态修复共同参与的良性循环。

成立专业团队,提升保护能力

通过长期的办案发现,涉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多样,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等多个方面,任何一名办案人员,都不可能精其所有、面面俱到,工作中遇到不少困难和挑战。2023年,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沧浪益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整合力量集中办理涉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疑难复杂案件。

积极履行职责,守护洞庭美景

督促治理水环境违法,守护西洞庭湖水环境。对于在西洞庭湖保护区范围内违法修建矮围、违法投肥投饵养殖等破坏西洞庭湖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办案团队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严重危害西洞庭湖环境的违法行为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切实守护西洞庭湖水环境。

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维护西洞庭湖生物多样性。西洞庭湖环境优美,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沿湖居民也有靠水吃水的传统,然而,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危害西洞庭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办案团队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加强对相关案件的研判分析。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追究相关违法行为人刑事、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其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加大其违法成本,以法治手段有力的维护了西洞庭湖的生物多样性。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打击破坏西洞庭湖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同时,办案团队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相关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参加环境清理义务劳动、承担替代修复费用等方式,尽最大的努力修复因环境违法行为而遭到破坏的西洞庭湖生态环境。

创建法治基地,形成保护共识。

2023年6月,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在美丽的西洞庭湖畔揭牌。法治教育基地旨在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讲述公益诉讼检察好故事,传播公益诉讼检察好声音,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西洞庭湖湿地的共识。法治教育基地创建以来共接待各界人士1300余人次,对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西洞庭湖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征程永无止境,履职总在路上,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沧浪益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将始终以心系沧浪山水,情系洞庭美景的情怀,秉持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以检察公益诉讼履职切实筑牢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通讯员  游爱国 米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