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未成年人王某(化名)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澧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24年6月将刑满释放。为进一步强化挽救、教育成效,将审判职能适度向后延伸,最大限度帮助其改过自新,使其生活重新步入正轨,4月10日上午,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雷中桂、副庭长李宸一行前往临澧县刻木山乡,对王某家庭开展回访帮教活动。
雷中桂一行来到王某所在村委会,与当地干部沟通并了解王某的家庭情况。据悉,王某家庭贫困,父亲早逝,母亲出走,长期随爷爷奶奶生活,现爷爷奶奶年迈且疾病缠身。随后,法官们与当地干部一同前往王某家中,向王某爷爷奶奶转交了澧县法院给予王某的经济帮助款,并叮嘱在王某刑满释放后加强管教,教导其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同时还与当地干部交流了协助管教、就业等方面问题。王某的爷爷奶奶连连道谢,并表示王某回家后一定对其严加管教,促使其改过自新。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长期且系统的社会工程。澧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将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理念,在案件办结后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帮教回访工作,努力感化、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通讯员 雷中桂 李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