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检察: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生态
发布时间:2024-04-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黄赛强 | 责任编辑:

4月8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执法局针对傅某等3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万余鲢、鳙、草、鳊鱼鱼苗放流至沅江桃源县漳江段水域。看着放流的鱼儿欢快地在水中跳跃,在场的人脸上露出了笑容。

2023年7月,被告傅某、文某甲、文某乙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该行为同时破坏了水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三名被告共同支付了生态修复费用7633元,用于购买鱼苗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助力修复沅江生态环境。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源头治理、 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监督能力,积极能动履职,结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能动履职,确保生态损害修复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强对沅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监督与宣传力度,形成保护合力。(通讯员  黄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