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监管 助推高质效办案——津市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获评省级优秀监管团队
发布时间:2024-04-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许春蓉 杨虹 | 责任编辑:

近日,湖南省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案件管理优秀监管团队、优秀监管人员和优秀监管案件的通报》,津市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被评为优秀监管团队。

2023年,津市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团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业务中枢职能定位,突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强化三个坚持,推动三个转变,做实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监督,以高质效监管助力津市检察业务工作进入常德市先进行列,案件质量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坚持能动履职,推动监管工作实现由虚向实的转变

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范围由传统的刑事案件延伸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所有在办案系统内流转的案件,实现了监管无盲区。监管方式多样化。通过每日流程监控监管、办案期限口头预警、制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进行实质化监督,确保无捕后存疑不诉、撤回起诉等问题案件。监管结果运用实质化。明方式、定任务,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4次,评查案件105件,抽查比例达11%,将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逐案督促整改,并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档案,与绩效考核等相衔接。同时在评查中注重优案和典型案例的发掘和培育,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

坚持严格把关,推动监管工作实现由静态向动态的转变

严把案件“进出关”。采取人工+智能的方式严格审查,先由案件受、送案审核员重点审查案件管辖、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是否大数据办案平台移送等内容,再由智慧案管进行受、送案审核,符合要求再分配到办案部门或移送到相应司法部门,将不符合规定的案件退回办案机关,确保案件不带病流转。在2023年大数据办案平台平安建设考评中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严把监控“流程关”。依托智慧案管监督平台、报表审核、案卡填录审核等每天对案件流程进行监管,对于监管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承办人,并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严把数据“质量关”。每月对重点数据、敏感数据进行核查,并针对普遍性、苗头性等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如对纠正违法活动、纠正漏诉等专项核查。制定了《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工作机制,明确数据填录的主体责任,确保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工作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坚持团结协作,推动监管工作实现1+1>2的转变

充实力量,分工明确,将1名刑检部门的工作人员调配到案管部门,充实监管力量。在分管领导的统筹协调下,根据科室人员情况,明确分工,紧密协作,齐心协力完成工作。集思广益,团结合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群策群力,通过召开科务会进行讨论、虚心向上级院和兄弟院请教等方式,解决问题,拓展思路,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加强学习,提高素能。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高监管业务素质。对于下发的文件、法律法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选派1名干警到常德市院跟班学习2个月,选派1名业务能手参加案管业务竞赛,提升工作能力。(通讯员  许春蓉 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