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无证驾驶 交警现场普法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4-03-2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刘小满 苏莹 | 责任编辑:

3月21日早高峰,市城区柳叶大道与芙蓉路交会处,一位70岁大爷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被交警依法查获。交警现场普法,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查处现场

当天8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开展“春雷行动”时,对一辆电动三轮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当即就其违法行为的危害进行法制宣传,指出其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

针对驾驶人宋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之规定,对宋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市民一定要选择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在依法依规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完成登记注册等合法手续后上路行驶,做到遵法守规、安全出行。(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