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500多公里,赶赴湖北省武穴市,在武穴市人民法院的积极配合下,成功扣押涉案车辆。
执行干警对涉案车辆贴封条。
2014年,被执行人潘某为购买路虎揽胜轿车,向某银行申请办理《某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业务》,并与支行签订了《分期付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向潘某发放了透支额度为990000元的信用卡。后因其个人原因,潘某未按约如期还款,被诉至法院。2016年,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决潘某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罚息共计7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潘某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将车辆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涉案车辆多次被转卖各地,车辆的确切行踪一直无法确定,执行工作多次陷入了僵局。近日,承办法官接到线索,根据车辆的“GPS卫星定位”显示,发现被查封的车辆出现在武穴市。为确保异地执行顺利,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当地法院,申请协助执行。
执行干警抵达武穴市后,在武穴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找到涉案车辆,向车主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耐心阐释了法律规定,并告知购买抵押车的风险以及拒不配合的后果。至此,涉案车辆终于在两个法院的通力合作下得以成功扣押,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