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兴明等16名民工终于拿到被拖欠3年的工资,共计29540元,以及按照50%标准加付的14770元赔偿金。
2021年2月8日,市人社局接到郭勇、郭兴明等16人投诉,称其于2019年3月在东曼公司所承建的常德柳叶湖保利中央公园三期生活区从事临建项目的修建工作,被拖欠工资共计29540元。经立案调查,情况属实。
2021年4月29日,市人社局向东曼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东曼公司在收到该指令书之日起七日内向郭兴明等16人支付拖欠的工资29540元,然而,东曼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1年6月22日,市人社局向东曼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由东曼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郭勇等16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工资29540元,并按应付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14770元。
2021年8月17日,东曼公司不服上述处理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于当日受理,并依法按相关程序,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劳动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东曼公司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6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经强制执行,16名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