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立法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10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2-09-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熊欣 | 责任编辑:

9月23日上午,《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在市规划展示馆会议厅召开。常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永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育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方建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陈卫平、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局长彭家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宋伟参加发布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李宏伟主持。

发布会现场

会上获悉,《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此《规定》的出台系湖南省首部采用“小快灵”方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使用人不当充电行为引起的火灾数量攀升。为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以立法规范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车充电行为为突破口,试水“小快灵”立法。3月29日,《规定》正式立项。5月16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定(草案)》进行初次审议。6月28日,进行第二次审议。到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全程历时仅4个月。

《规定》全文仅5条,不足900字,宣示其所禁止的不当充电行为: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充电;在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内充电;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内充电。违者,情节严重的没收充电设备;拒不改正的,将面临1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明确规定,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徐永健表示,为进一步做好《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9月16日,市政府已经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区县政府召开了专题推进会,下发了具体工作方案。10月份开始将发动消防宣传服务队、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深入乡街、社区、居民小区,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的专题宣讲。结合119消防宣传月,重点针对居民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堵塞通道”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电动车安全充电意识深入人心。同时,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探索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