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督促增殖放流 30万尾鱼苗畅游西洞庭湖
发布时间:2022-09-0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游爱国 米姣 |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家“十年禁渔”政策,9月1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汉寿县人民法院、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向西洞庭湖投放鱼苗近30万尾,以修复西洞庭湖渔业资源与环境。

活动中,“1、2、3,放!”随着主持人统一指令,在渔业部门、部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和周边群众代表见证下,近30万尾鱼苗被放入西洞庭湖。

此次活动由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立德主持,他指出: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西洞庭湖生态环境的行为,除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违法成本很高,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是长江流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之一,其水系发达、洲滩密布,是长江流域各类重要水生生物繁衍生息的重要场所。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发挥“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了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破坏西洞庭湖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公益诉讼案件,索赔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失费用数十万元,累计增殖放流鱼苗近百万尾,使因违法犯罪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