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银行卡过“流水” 判刑!
发布时间:2022-08-1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黄漫霞 李理 | 责任编辑:李哲

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贺某某、毛某、胡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也提醒市民,有些忙不能帮,有些卡不能给,有些利不能贪。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经毛某联系介绍,贺某某邀集胡某某等人前往江苏徐州为他人提供银行卡过流水。其间,因贺某某、胡某某携带的多张银行卡陆续被冻结,几人便以他人的名义在当地注册公司,并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办理银行卡,继续提供给他人过流水。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贺某某、毛某、胡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贺某某、毛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检察官提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法律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主要原因。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账户等重要个人信息出租、出借或出售给他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无法估量的财产损失,更会使自己沦为诈骗犯罪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