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执行人委托律师赠送锦旗
“感谢法官!帮我拿回拖了这么多年的赔偿款”。近日,武陵区法院德山法庭执行组法官杨开伟成功将申请执行人的赔偿款执行到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真金白银的践行。
2014年5月,黄某在湖北省利川市团堡镇拟经营一家服装超市连锁店,黄某请李某进行装修。5月22日,李某不慎从跳架上摔下成重伤,在医院治疗花费10万余元。经鉴定,李某“四级伤残,存在部分(三级)护理依赖,误工时间184天,后期颅骨修补费3.5万元”。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纠纷,李某起诉至法院。2015年9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向李某赔偿226724.2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8月,该院立案执行后,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因在湖北经营服装店亏损欠下债务,无力偿还,案件陷入两难境地,无法顺利执结。
时隔6年,申请执行人又找到武陵区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执行案件后,仔细查阅了以往的执行卷宗,核实相关执行情况,联系被执行人黄某。承办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缓和双方的矛盾。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被执行人黄某主动表示愿意赔偿,但因家庭经济情况,只能支付部分赔偿款。经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至此,这起长达7年的执行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感到满意,均对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