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案为鉴、以听促学、以评促改,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出庭履职能力,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再次组织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5月10日上午9时许,黄某某、石某某等6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在武陵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面对6名被告人、9名辩护人,公诉人准备充分、沉着应对,在法庭调查阶段,紧扣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展开讯问,围绕犯罪构成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展现公诉人良好形象,依法有力指控犯罪。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参加了评议会,分享出庭心得体会,剖析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听庭人员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中肯评价,以查找问题、检视不足为出发点,围绕文书质量、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教育、临场应变、法言法语等多个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综合评议,并就今后如何提升办案能力提出畅想与建议,进一步延伸评议质效,让参与听庭评议活动的检察干警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