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武陵区东郊工业园二号路路段,一女子边驾驶电动二轮车,边牵着狗绳遛狗。没想到,狗狗突然挣脱狗绳,导致骑车女子被拉拽后失去重心,左摇右晃地撞上了停在路边停车位的小车,将小车左侧划伤。事故发生后,该女子又继续牵着狗,驾车逃离了现场。

女子骑电动车遛狗现场
接到报警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找到了肇事车主谭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驶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以及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上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民警判定谭某负全部责任,并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