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桃源县城区建设西路开展夜查行动,一辆白色小车驾驶人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饮酒驾驶,交警迅速制止其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
交警询问过程中,该驾驶员蒯某表示自己酒量很好,曾做过相关“基因检测”,自己的身体喝酒没问题,不会醉,现场表演走“一”字都没问题。

醉驾司机蒯某接受交警询问
经查,蒯某的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109,即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09毫克,达到醉驾标准。蒯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还面临最高达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醒:
司机一滴酒,亲人泪两行。有些驾驶人盲目“自信”,认为酒驾根本不影响行车安全,殊不知每年因酒驾引起的事故屡见不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