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共护河湖生态
发布时间:2022-01-1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宋鹏 刘智臻 刘锦沛 | 责任编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与武陵区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建设美好武陵筑牢生态底线提供有力保障。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在河长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和河长办协调督导职能,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安全等损害公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升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能力,促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现代化。下一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还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通报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整治等机制,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