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虚开发票不法分子,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由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涂某杰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一审宣判:涂某杰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涂某杰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8年至2020年,涂某杰在没有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利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虚构经营地址,注册登记了49家企业,同时将自己登记为办税员和购票员,以方便为他人虚开发票。经查明,涂某杰虚开普通发票5718份,发票金额4883.09万元,税额119.6万元;虚开专用发票329份,发票金额319.45万元,税额8.56万元;增值税税额(即国家损失金额)合计为128.16万元,涂某杰从中牟利217.34万元。
检察官提醒,发票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依据,关系到国家的利益,虚开发票是严重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恶意蓄意虚开发票,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