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县:巡回审判进乡村 婚姻纠纷定止争
发布时间:2021-09-2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罗先秒 袁梦 | 责任编辑:

日前,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来到大堰垱镇涔南村一位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开庭审理一起撤销婚姻纠纷,原、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12月初经人介绍后相识,于今年年初登记结婚。原告诉称婚后被告表现出无故发脾气、喜怒无常等异常行为,甚至暴露出自杀倾向。原告及家属怀疑被告患有精神疾病,遂反复询问介绍人及被告母亲真实情况,同时,向相关医疗机构调查事实,后得知被告在与原告结婚前即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于婚前曾因精神疾病在心理医院住院治疗,故原告认为被告婚前故意隐瞒其精神病史,诉请澧县人民法院撤销双方婚姻关系。被告于今年六月不慎摔伤致L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截瘫、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且被告亲生父母及继父母对被告疏于照料和问候,被告一直住在原告家中,由原告及其家人照顾生活起居。承办法官多次到被告住院治疗过的多家医院调查取证,了解被告既往病史及健康状况。

本着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办案理念和人文关怀,承办法官经多方调查了解确认,被告系智力二级残疾人,且为村低保对象,具备申请司法救助或者法律援助的实质性条件,被告之配偶依法系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但因本案系婚姻撤销权纠纷,被告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纠纷,依法应当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申请。但由于被告生父常年在外打工,经多次上门走访,被告生母及继父母均强烈拒绝对被告履行监护职责,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多方邀请村治安主任、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律师等人再一次来到被告生母家中,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告生母自愿在委托手续上签名,并表达了对各工作人员为其家庭排忧解难的诚挚感激。

自案件立案受理以来,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家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沟通交流,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且案件特殊,最终决定采取就地开庭的方式在原告家中审理本案。

“真是麻烦您们大老远亲自赶来我家开庭,这是切切实实地为我们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啊,感谢……”刚进原告家大门,原告家人就热情地打着招呼,招待大家坐下。在厅堂摆放一张方形桌,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坐一方,审判员及书记员坐在中间,一场看似朴素简陋的审判,实则严肃而庄重,审判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围绕婚姻撤销是否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因双方分歧较大,且尚须对被告进行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状况鉴定,故本案决定择期宣判。离开原告家之前,承办法官亲切地拍着被告的肩膀说道:“不论生活有多么艰难,都要积极阳光地面对前进路上地荆棘与坎坷,每个人都会经历磨难,不要因为眼前的困难就对生活失去希望,对身边的人失去热情,你看,你的丈夫和家人从始至终都善待着你,照顾着你,这是你值得庆幸和感恩的地方,你现在就只要把自己的身体养好,乐观生活!”

为了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成效,澧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本案办案过程中,针对特殊群体和特殊案情,澧县人民法院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式处理案件,多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多思考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多替弱势群体着想,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